
校纪委书记王江接受记者采访
记者:王书记,您好!中共中央新修订颁布实施的《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》和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,既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、四中全会精神的实践成果,也是作为“从严治党”、“从严治吏”的又一次补充和升华。那么,在下一步的工作中,我们要如何抓好《准则》和《条例》的贯彻落实,使广大党员领导干部真正做到实学、真懂、善用,不断促进《准则》和《条例》入脑入心?同时,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要如何建立健全党员领导干部不敢腐的惩戒机制、不能腐的防范机制和不想腐的保障机制,使学校的改革发展能够顺利进行?
王江:中共中央新修订的《准则》和《条例》是纪检监察干部履行监督责任,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标尺。
新修订的《准则》只提出正面要求,不作禁止性规定,要求党员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、廉与腐、俭与奢、苦与乐的关系。《准则》既面向全体党员,又突出“关键少数”,适用对象扩大到了全体党员,与党章一起对全体党形成了纪律要求。这就要求党员:教师在从事教学工作中要尽职尽责,为人师表,三尺讲台,要扬正气、树新风;管理人员在岗位上要履职尽责,公私分明、克己奉公、甘于奉献;党员领导干部要廉洁从政、廉洁用权、廉洁修身、廉洁齐家。
学校纪委将严格按照上级纪委要求积极配合学校党委推进《准则》的贯彻实施,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监督责任,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,对违反《准则》的行为严肃处理,努力杜绝违反《准则》行为的发生,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校风,进而推进学校事业发展。
新修订的《条例》整合明晰了党员的“负面清单”, 覆盖党员8小时内外的工作和生活,对党员干部禁止的行为事实范围进行了调整,告诫党员干部哪些行为不能做。
党员、干部不管职位高低,在纪律面前人人平等,按照《条例》要求动辄则咎,违者必处。纪委将按上级纪委和巡视组整改要求敢于担当,要具有“眼里不揉沙子”的严肃性、认真劲,切实解决执行纪律失之于宽、失职于松、失之于软的问题,要严格承担起纪委监督责任,把《准则》和《条例》贯彻到监督执纪问责全过程。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履行贯彻落实《准则》和《条例》第一责任人职责,履行好“一岗双责”的责任,切实承担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,管好班子、带好队伍。学校纪委将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,抓早抓小,把纪律立起来、紧起来、严起来。
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,执行制度最终靠人。执行《准则》和《条例》,决不能只是墙上挂挂、嘴上说说,必须一把尺子量到底、一寸不让。要把党的领导融入日常管理监督中,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必须咬住不放、一抓到底,在坚持和深化中形成习惯。希望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能发挥表率作用,敢于负责、敢于较真,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。
(采访/王博)